114年高雄市大寮區永芳國民小學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公開標租案
114年高雄市大寮區永芳國民小學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公開標租案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含幼兒園)建物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說明辦理。
二. 招租需求:為配合行政院再生能源推動相關政策,出租學校地面型太陽光電,實際面積以現場實測為準,並參照政府採購法取最有利標精神辦理標租事宜。
三. 出租地點:高雄市大寮區永芳國民小學 (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四. 出租期限:(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五. 廠商資格:
- 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或資本總額)達新臺幣3億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 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 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1000峰瓩(kWp)以上。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 其餘資格(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六. 截標時間:114年7月30日(星期三)中午12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高雄市大寮區永芳國民小學,逾時不予收件。
七. 資格審查時間: 114年7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時00分;地點:行政樓2樓校長室。
八. 評審時間地點:114年7月31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地點: 行政樓2樓校長室(廠商出席簡報)。
※為配合廠商簡報順序依投標先後進行排序(不另外抽簽),請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於簡報前 10 分鐘到校簽到準備。
九. 本案契約文件會不定期更新,請廠商務必隨時更新資料。
十. 如契約相關文件有疑義,出租學校有最終解釋權。(需相關建物圖檔請洽總務處)
十一. 本案依優勝序位,優勝廠商於決標日之次日起20日內完成簽約草案,俟本校函送租賃契約至教育局函復後,依核定或修正內容後始得正式辦理簽約(公證)等後續事宜。
連絡方式:永芳國小總務處侯主任 電話:07-7812814#140 傳真:07-7861324
附件
總務處 侯政豐 2025/07/22 ~ 2025/12/31